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精神,对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在阳江市江城区内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即合成总成绩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加分资格审核(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证明),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七)严格“持证上岗”,报考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十)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存在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2.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7月9日-- 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阶梯会议室
联系电话: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报名表除签名及日期外,其余不得手写,相片需插入电子照片彩印出来。此电子照片请保存到手机相册以备现场报名时上传到系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若为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原件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以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一份)。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本公告要求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须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原件。
5.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5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指定人代领准考证的,请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类综合笔试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任选一节课的内容。例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在统编版的小学一至六年级的语文课本中自选一节课的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考试完成后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及之后一切入职相关环节。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一经受聘需与所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不签订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期间,因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记入个人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满服务期不得调离本单位,辞(离)职或未经单位允许脱产进修的均属于个人违约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江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九、本次招聘由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牵头,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并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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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